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这些要求对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的指示要求,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考准考实领导干部的业绩,是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需要迫切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但是离考准、考实、考真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从当前领导干部考核的实践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考核主体“单一化”,轻视了联动进行。考核主体各自为战,各职能部门主要考核职能范围内某些方面的定量指标,很少向组织部门及时通报。至于由组织部门牵头组成联合考核组,就少而又少了。二是考核评价“短视化”,轻视了长远发展。当前在相当一部分地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中,唯GDP论,轻视了领导干部对民计民生、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组织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三是考核方式“快餐化”,轻视了综合研判。在考核方法上,偏重于查阅档案资料、听取个人总结汇报、个别访谈了解等静态形式;偏重于临时性、集中性的“短平快”考核,缺少深入实地调查人民生活质量有多大的改善,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有多大的提高,社会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多强等,造成“考核出数字,数字出政绩”的后果。四是考核结果运用“片面化”,轻视了后续动作。对实绩考核结果如何运用、怎样运用、何时运用等规定不具体,多用简单的“作为重要依据”一句话代过,考核结果运用缺乏政策依据和具体措施,考核结果在实践应用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一定程度上造成与干部使用、评先选优相脱节“两张皮”,对干部的激励和鞭策作用明显不足。
当前,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涉及的内容广、标准高、要求细、难度大。要校正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上的种种偏差,提高领导干部考核的质量和效能,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着力在完善实绩考核机制上下功夫。要提高对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思想认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做到在内容上既继承又创新,方式上既适用又可行,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建立实绩考核联席制度。要形成组织部门、职能部门、单位三个层次的层级制考核主体,辅之以执法部门的考核,并在其间建立上下左右畅通的联系制度,全面考核每个领导干部。二是实行实绩考核责任制度。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谁考核谁负责,强化考核人员责任观念和纪律意识,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加大对实绩考核失误责任的追究力度。三是实行实绩考核结果反馈制度。要通过媒体通报、领导谈话、集体讲评等形式,及时反馈考核结果,使考核对象及时了解组织对自己工作优缺点、成绩及问题的评价,便于改进工作。四是建立网上测评制度。要经济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引进现代信息技术,努力营造和谐宽松的民主测评环境和氛围,实现“网上投票、智能统计”,提高实绩考核的真实程度。
着力在创新实绩考核方法上下功夫。科学的考核方法是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基础,是提高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质量的重要保证。一是定量分析和定性评定相结合。要突出定量考核,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定性评定。定量分析就是要对领导干部完成量化指标的可信程度和真实性进行分析,挤掉水分。定性评定就是要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细致的纵横比较分析,作出客观评价。二是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年终的集中考核割离了事物的发生、发展、结果之间的联系,得到的结论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因此,在搞好年终考核的基础上,必须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实行日常工作跟踪考核,防止假的业绩出现。三是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要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实绩,既要看工作圈情况,又要看社交圈、生活圈;既要看眼前看得见的实绩,又要看抓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的力度;既要看平时的工作能力,又要看在重要工作和重大事件中的决断魄力和应付能力;既要看实实在在的硬件显绩,也要分析潜在的虚的软件隐绩。四是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要突出扩大实绩考核的民主程度,加大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的权重,形成一种积极导向。要对领导干部的实绩认真分析,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必要的时候还要进行延伸考核,防止搞短期行为,造成遗留问题。
着力在改进实绩考核指标上下功夫。科学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是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具体体现,更能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一是体现系统性。在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上,要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要从注重经济增长转到坚持以人为本和社会全面发展上来,从注重短期发展转到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上来,从注重物质文明建设转到“三个文明建设”并重上来。二是体现针对性。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等情况下领导干部的差异,在统一标准下,对实绩考核内容赋予不同的权重结构和侧重点。三是体现科学性。考核指标的设置上,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工作中心,立足本地区实际,从纷繁复杂的工作中确定重要的、有代表性的、足以反映领导干部工作面貌、工作实效的若干重点工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实绩的主要内容,突出重点,便于操作。四是体现可操作性。要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实事求是地分出优劣好坏的不同档次。对本身有任务指标、能量化考评的工作要坚持做到量化;对那些确实难以量化的目标,在完成标准和时限上要提出明确要求;对没有具体指标但又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可能量化的也要尽量量化,难以量化的,则应采取群众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把抽象的变为具体的。
着力在用好实绩考核结果上下功夫。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核心,是对考核结果的正确运用,确立“凭政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关系到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建设。一是与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要根据实绩考评情况,对实绩考评突出的领导干部,在适当时候给予优先提拔重用,真正实现“能者上”。对考评中群众反映较差,工作实绩排名居后的领导干部,视不同情况,严格按相关制度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真正实现“庸者下”。二是与领导干部管理相结合。要把实绩考核评价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反馈制度,采取发放“成绩单”等适当形式,向被考核单位和对象进行反馈,增强领导干部考核工作透明度,激励各级领导干部爱岗敬业,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与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相结合。要针对领导干部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认真帮助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根据考核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培和训。四是与领导干部培养相结合。要根据不同的考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考评优秀的,一般优先予以提拔任用、转任重要领导岗位,对不是后备干部的,根据条件和规定,定期充实到正职后备干部队伍中去。五是与领导干部奖惩相结合。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工作热情。对政绩突出的干部优先考虑评为年度优秀,并予以通报表彰,形成良好导向。
(天津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